在审查过程中,税局发现了某些纳税人可能涉及或从事犯罪行为。为了收集到更多的信息,税局决定与部分纳税人签订“协议”(Agreements)— 通过放弃把案件转介给税局刑事调查分部(Criminal Investigations Division)以进行潜在刑事调查,以换取从纳税人身上获得更多关于离岸账户和投资的信息。

        刑事检控工作有别于税务审计。如果要考虑对纳税人提出起诉,税务审计部门需要把档案转介给税局刑事调查分部。然后,由刑事调查分部来决定是否要把文件递送到联邦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 Canada)来进行起诉。如果要刑事起诉,税局必须要确保所获得的信息能在法庭上站得住脚。一旦纳税人知道他正在被调查并有可能会被起诉时,他就再没有责任要向审计员提供信息了。此外,案件一旦被转介准备起诉,审计员在审计过程中获得任何额外的信息将不能再与刑事调查分部分享。有些纳税人的代理人甚至主动提出要求与税局签订此类“协议”,以保证纳税人不会被转介到刑事调查分部进行刑事调查或被起诉。

“协议”条件摘要如下:

纳税人必须:

  • 完全配合税务审查,
  • 提供所有要求的信息和文件,
  • 放弃上诉的权利,以及
  • 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所欠税金和罚款。

税局将会:

  • 放弃转介到税局刑事调查分部进行刑事调查,
  • 评估所有发现的收入,以及
  • 决定相关的罚款。

        在被重新评核的23个“家庭组”里,有15个家庭接受了与税局签订上述“协议”。能看出来,税局选择与大部分家庭签订协议,来获取更多的信息,从中掌握更多情报,为将来同类型的审查工作做好准备。

        税局内部普遍认为,与纳税人签订此类协议是一个好的处理方法—鉴于这是“第一次”涉及大量离岸账户的审查项目,并且可运用的信息很有限。通过与纳税人签订协议,税局能为税务重新评估工作获取到所需的信息资料。如果税局选择把纳税人档案转介到其它部门进行刑事调查的话,对于了解纳税人到底在离岸有多少应纳税所得将会更加困难。“协议”也是税局了解和掌握纳税人如何设立离岸账户的关键。

        至于另外没有签订“协议”的8个“家庭组”税局决定把其中的2个家庭的档案转介给刑事调查分部。但是,刑事调查分部最终决定不对这两个家庭进行更深入的调查。因此,在“列支敦士登银行”名单中的加拿大人,没有一人被提出起诉。

        这次的审查项目,税局的目标之一就是要了解离岸投资结构是如何安排的以及纳税人如何设立这些离岸投资。通常离岸投资结构有别于加拿大传统的投资结构组合,税局需要掌握和理解离岸财务安排的结构,将来才能运用所理解的知识去鉴别有类似财务安排的其他纳税人。

        税局在审查后,最终对“列支敦士登银行”名单中的23个“家庭组”成员进行了税务重新评核,重新追讨欠税和罚款共$24,651,000(包括:联邦税$6,045,000、拖欠利息$10,328,000和罚款$8,278,000)。截止2013年8月31日,税局已成功向纳税人追回税金和罚款共$10,138,000。

        2013年,税局提出支付“告密者”奖金的新举措,用以鼓励举报海外逃税行为。因此,税局相信,将来他们会收到更多的名单和线报。

作者:冯银锁Sim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