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居民身份的种类
在加拿大的税务体制下,一个人在加拿大的纳税义务是根据此人在加拿大的“居住状态”来决定的。在加拿大,居民身份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 居民(resident)
· 非居民(non-resident)
· 事实居民(factual resident)
· 视同居民(deemed resident)
· 视同非居民(deemed non-resident)
“居民”、“事实居民”和“视同居民”,被统称为“税务居民”。 “非居民”和“视同非居民”, 则被统称为“非税务居民”。
不同居民身份,在加拿大有不同的税务规则和征税方式。想要知道你在加拿大到底要履行什么纳税义务和遵守什么税务规则,首先应该要了解和确定你在加拿大的“居住状态”。常常听到好多人问:“我到底用不用报税?”、“我在加拿大境外的收入和资产到底需不需要申报?” 、 “不报被税局发现的话怎么办?”、 “我在中国的收入应该要在中国缴税还是在加拿大缴税?”等等。要回答这些问题,首先要弄清楚你自己的情况到底属于哪一种居民身份。
由于加拿大的居民身份种类多,一个人居住身份的判定,需要根据逐个案例来分析个人的整体情况,必须考虑到所有相关的事实情况。否则,未必能得到一个正确的身份判定。决定你居住状态的相关事实情况包括:你在加拿大的居住联系,你在国外居住的目的和永久性,以及你在国外的居住联系。
什么是居住联系?
根据加拿大税法,居住联系包括:
· 加拿大的住家
· 加拿大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 加拿大的个人财产(如汽车、家俱、个人生活用品等);
· 受雇于加拿大雇主或在加拿大从事一门生意;
· 加拿大的银行帐户、信用卡、驾照;
· 加拿大某省份的医疗保险计划等等。
其中,加拿大的住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被加拿大税局认为是“重要居住联系”(significantresidential ties)。其他的社会和经济联系,一般都被认为是“次要居住联系”(secondaryresidential ties),但并不是说“次要居住联系”就不重要了,每个个案必须要综合考量。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