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每年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表”(income tax return)都被记录在一个计算机系统里。该系统有筛选功能,能够帮助税局选择该查税的对象。在某些情况下,税局会利用纳税人当年和前些年份的财务信息作对比,从电脑系统自动生成的列表中,具体抽出要调查的对象。

以下四种都是比较常见的筛选方式:

电脑生成列表(Computer-generated lists)

大部分被查税的人都是通过这个方式被税局选中为查税的目标。例如,电脑系统可以通过比对同一行业或职业的人的财务信息,从而获得有“审计潜力”的名单(有审计潜力,意思就是能从中查找出问题并能有助于增加国家税收)。税局在电脑系统里设定筛选的条件参数,初步选出可能的名单,然后再进一步具体抽出查税对象。

审计项目(Audit projects)

在某些情况下,税局会测试特定的某一群体(例如:牙医、房产经纪等)以确保他们都有遵守加拿大税法。如果测试的结果表明这类群体有重大的不守法情形出现,那么税局就会在本地、区域乃至全国范围內针对这类人群进行税务核查。

线报(Leads)

线报可来源于税局内部的其它审计或调查项目,又或者是税局外部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之前发布的文章所提到的“列支敦士登银行”审计案,就是税局从第三方“告密者”获得的线报而展开的审查行动。

次要文件(Secondary files)

有时候,税局选择审查的文件是因为文件与另一个已被选定审查的文件相关联。例如:你和朋友合伙做生意,假如朋友已经被税局选定为查税对象,通常你也会连带着被调查。

一般来讲,税局每一个查税案件,应该都是能为国家追讨回一定的欠税金额。因为税局在查税时所投放的资源(如人力成本),如果不能和可能追讨回来的税金、利息、罚款相称时,查税效益小于成本,税局就是在浪费纳税人金钱、浪费国家公款。基本上,税局每花$1块钱来查税,理论上应该要能为国家追讨回$3块钱的欠税。

—待续

作者:冯银锁 Sim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