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上一期解释了不同居民身份所对应的税务规则和征税方式。从这一期起,为大家介绍确定加拿大税务居民和非税务居民的三种判定系统。
三种判别系统
在加拿大,确定一个人是加拿大的税务居民还是非税务居民,可以通过三种系统来判别。这三种系统分别是:(1) “居住联系”系统;(2) 税务协定的“打破平局规则”(tie-breaker rules);和 (3) 联邦法院的判定。
“居住联系”是属于最初级的判别系统,解决相对简单的居民身份问题,是加拿大税局常用的判别手段。而税务协定中的“打破平局规则”是较高级的判别系统,通常当事人所牵涉到的情况相对来说比较复杂。最后,税务法院的判决是最高级的判别系统。当“居住联系”和“打破平局规则”都无法对一个人的居民身份作出正确的判别时,当事人可以选择把问题带到加拿大税务法庭,由法官来做公平裁决。
“居住联系”判定系统
首先,加拿大税局作为执行和维护《所得税法》(Income Tax Act)的政府机关,通常使用“居住联系”(residential ties)来判定一个人的税务居民身份。“居住联系”系统是最初级的判别系统。税局主要是通过考虑你在加拿大的“居住联系”,来判定你是加拿大居民还是非居民。
加拿大税局认为,决定一个人在加拿大是否存在纳税义务的最重要的依据,是要看此人是否有在加拿大保留或者建立“居住联系”。 “重要居住联系”(significant residential ties)包括:
•加拿大的住家;
•加拿大的配偶;以及
•加拿大的未成年子女
一些“次要居住联系”(secondary residential ties)包括:
•加拿大的个人财产,例如:汽车或家俱
•加拿大的社会联系,例如:加拿大某娱乐或宗教组织的成员
•加拿大的经济联系,例如:加拿大银行帐户或信用卡
•加拿大驾照
•加拿大护照
•加拿大某省份的医疗保险计划
你在另外一个国家所维持或建立的“居住联系”可能对于衡量你是否是加拿大税务居民也有关联。因此税局认为,应该根据逐个案例来分析个人的整体情况,在考虑到所有相关事实的情况下,才能作出一个较准确的身份判定。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