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上一期解答了如何处理自己无法确认居住状态及居民身份的情况。这一周起为您介绍第二种判定系统–税务协定中的“打破平局规则”。


打破平局规则

Tie-breaker Rules

加拿大和许多国家都签订了双边的“税务协定”(Tax Treaty),这些与不同国家签订的税务协定里的内容和条款,都基本类似。国与国之间之所以要签订税务协定,目的是为了要避免对纳税人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以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

以下我们就通过中国和加拿大签订的“税务协定”来作为例子,解释协定中的“打破平局规则”是如何被运用的。

很多华人移民在初来加拿大时,都要考虑是否应该要开始在加拿大报税,成为加拿大的税务居民。这个时候,需要决定是夫妻双方都做“税务居民”在加拿大报税?还是一方做“税务居民”、另一方做“非税务居民”?

由于中国与加拿大有签订《中加税务协定》(China-Canada Tax Treaty),对于“太空人”家庭来说(指先生需要长期留在国内工作或打理生意,只有太太长留在加拿大陪小孩读书的家庭),有可能可将先生安排成“非税务居民”、或者先生先延迟一两年才开始在加拿大报税。

当你的配偶和小孩在加拿大居住时,你就和加拿大有了相当重要的“居住联系”了。那么在判定你是应该在加拿大报税、还是在中国报税,就需要根据《中加税务协定》里的“打破平局规则”(Tie-breaker Rules)来判定了。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