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今年4月30日之前又有一个需要申报的房屋相关税种啦!
#什么是未充分利用住房税(UHT)?#
未充分利用住房税是对加拿大空置或未充分利用住房所有权每年征收的1%的税,于 2022 年 1 月 1 日生效。需要特别注意的是UHT是联邦政府推出的,需要向联邦税务局CRA申报。而BC省的投机空置税和温哥华市政府的空屋税是当地政府推出的,是不一样的税种,需要分别申报。
#谁需要进行申报?#
如果你是加拿大住宅物业的业主,且属于“被排除业主excluded owner”范围,则不需要进行UHT申报。
“被排除业主excluded owner”包括,但不限于:
•拥有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的个人—除非被列入以下“受影响业主affected owner”名单中
•任何个人(包括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因为作为互惠基金信托、房地产投资信托或特定投资流通信托 (SIFT) 的受托人而拥有住宅物业
•加拿大上市公司,其股票在加拿大证券交易所上市
•加拿大税局注册的慈善机构
•合作住房公司
•原住民管理机构或原住民管理机构全资拥有的公司
如果您不属于“被排除业主excluded owner”范围,则您被认为是“受影响业主affected owner”,那么您需要进行UHT申报。
“受影响业主affected owner”包括,但不限于:
•非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个人
•作为信托的受托人拥有住宅物业的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不包括作为已故个人的遗产代理人)
•作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拥有住宅物业的任何人(包括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
•在加拿大境外成立的公司
•加拿大私人公司,其股票未在加拿大证券交易所上市
•没有股本的加拿大公司
总结一下,UHT主要是针对
1)持有房产,但没有加拿大移民身份的个人
2)通过公司、有限合伙、信托等方式持有加拿大住宅物业的任何人
如果您属于任何上面的任何一类人士,都需要进行UHT的申报工作。
# 豁免条款 #
即使您是“受影响业主affected owner”,需要进行未充分利用住房税的申报;但如果您的房产属于以下用途,就可以豁免。
•房产作为您及其配偶或同居伴侣的主要居所primary place of residence
•房产作为您在加拿大读书的子女的主要居所primary place of residence
•由其他符合资格的居住者居住至少180天以上,并且只有合格居住期qualifying occupancy period可算作居住时间。
•其他豁免条件:
- 住宅物业持有人是特定加拿大公司specified Canadian corporation
- 住宅物业持有人是特定加拿大合伙企业specified Canadian partnership的合伙人
- 住宅物业持有人是特定加拿大信托specified Canadian trust的受托人
- 住宅物业不适合全年居住
- 由于公共交通原因,住宅物业只能季节性使用
- 由于灾害或危险情况,住宅物业在日历年内至少连续60天无法居住
- 由于翻新,住宅物业连续120天无法居住,并且在过去九年内没有这个情况
- 新购买住宅物业,并且业主在前九年从未拥有住宅物业
- 业主在该日历年或前一个日历年死亡
- 申报人在该日历年或上一个日历年曾是该住宅物业的业主的已故个人的遗产代理人,但在这两年中的任何一年都不是该物业的业主
- 住宅物业的建造在该日历年的4月之前未基本完成
- 该物业的建设在该日历年的3月底之前基本完成,且在当年内向公众出售,并且从未被个人作为住宅使用
# 税金计算 #
有两种方法计算未充分利用住房税(UHT):
-UHT为房产应税价值的1%
-UHT为房产市场公平价FMV的1%。
# 相应处罚 #
如果您未能在截止日期之前提交未充分利用住房税申报表。除了会有税金利息以外,受影响的个人业主将被处以最低$5,000的罚款,受影响的公司业主将被处以最低$10,000的罚款。
如您在读完本文后认为自己或家人是“受影响业主affected owner”,或者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欢迎联系冯银锁事务所专业会计师团队,我们提供收费咨询/申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