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政府声称,
对逃税行为“零容忍”
列治文市豪宅遍布的区域反而贫穷率最高
转载于2015年6月17日《温哥华太阳报》(Simon Feng翻译)
现行法律有效吗?
很多所谓的“穷富翁”或“太空人”实际有在加拿大居住,但是法律却允许他们可以逃避支付他们应付的税收。
Hyman律师认为:现行法律必须要改变。
Hyman律师说:“允许外国公民为自己以及他们的家人获得永久居民身份,却又可以在永久居民身份有效期内不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的政策是令人憎恶的。目前的法律让这些人享受到了一切在加拿大居住的好处,并最终获得弥足珍贵的加拿大公民身份,却又不用为加拿大税收作出应有的贡献。”
Hyman 驳斥加拿大政府对打击逃税者已经取得显著进展的这一说法。他认为:外国公民利用他们的“不义之财”选择在加拿大BC省购买房地产,而不在太平洋沿岸国家(如澳大利亚、新西兰、和美国)购买房地产,是因为这些太平洋沿岸国家执行严格的反洗钱规定,而加拿大并没有严格执行规定。
他表示BC省政府应该摆出更加强硬地态度,要求联邦政府能确保有更多人遵守税法。因为逃漏税的结果会导致BC省减少从联邦政府所获得的税收拨款。税收拨款不足,反过来会迫使省政府寻求新的收入来源,如提议增加省销售税PST来支付扩张大温地区共公交通设施的计划。
Hyman说:“目前的政策,会让那些守法的纳税人觉得加拿大税法体制变得越来越不公平。”
政府官员如是说
联邦税务部部长的发言人Carter Mann在周二引以为豪地吹嘘到保守党政府为保障税务体系的完整性所做出的举措,Mann说:“我们的政府决不容忍逃税。”
在政府的多项反避税措施当中,Mann列举了以下几项措施:
– 2013年联邦政府对持有海外资产的加拿大纳税人推出新的申报要求,以确保更详细的信息被披露出来。
– 去年,政府推出了离岸税收线人计划(the Offshore Tax Informant Program),计划允许加拿大税务局为提供逃漏税线报的个人颁发奖金。
– 今年年初开始,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被要求向加拿大税务局提供10,000元或以上的国际电子汇款交易的信息。
Mann 还说:越来越多的加拿大人使用政府的自愿披露计划(Voluntary Disclosure Program),主动申报他们在离岸的活动。在2014-15财政年度,加拿大税务局共收到10,000份自愿披露申请,涉及未申报收入7.08亿加元;同比于上一财政年度,有5,248分自愿披露申请,涉及未申报收入3.03亿加元。
作者:冯银锁Sim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