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成为了非税务居民之后,每年就不能在加拿大呆超过60天”这个说法只是道听途说,根本没有依据。
事实上,加拿大《所得税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到底一个人要离开加拿大多久,或一个人不可以待在加拿大超过多久,才能维持其非税务居民的身份。
税局内部参考
曾经有任职在国际四大会计事务所之一的会计师在媒体上指出,税局以前有一个24个月的标准,用来衡量加拿大非居民在海外至少居住的时间,后来改成至少离开18至24个月才能保留住非税务居民身份。这些数字,可能都只是税局内部审查程序中的一个参考数而已,并没有明文规定。
183是高压线
要保持“非税居民身份”,一年里在加拿大呆的时间绝对不能超过183天,因为呆超过183天,就有可能会被认为是“视同居民”,要在加拿大报税。
我只能说,你呆在加拿大的时间越长,风险越大。假如你只是偶尔过来加拿大看望老婆和孩子,没有在加拿大形成一个“常住”的模式,你的生活重心还是在另外一个国家,那么,你就可以维持着非税务居民的身份。
作者:冯银锁 Sim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