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期 “海外资产申报的问与答(Q&A)”(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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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9:如果我透过加拿大的证券公司投资了美国股票,而且股票成本额超过$100,000,我需要填报T1135表吗?
A9:不论这些股票实际存放在加拿大境内或是境外,也不论这些股票是透过证券公司或纳税人直接持有,只要这些股票是非加拿大居民公司的股票,就需要申报在T1135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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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0:从2015年开始,银行将会主动向税局申报跨国电汇金额超过加币1万元的交易。我是否应该在2015年之前,把海外的钱都转进来加拿大?是否2015年之后,就不能再转钱进来加拿大,不然就会引起税局的注意来查税?
A10:税局并没有说2015年之后,你就不能转钱进来。只是在2015年后转进来的钱,税局那边会有资料。税局就会知道你转了多少钱进来。目前来说,你转了多少钱进来,税局是不知道的。税局最多只能通过你所申报的加拿大银行利息收入,来推算你在加拿大的资金变化。2015年后,如果有资金需要汇入加拿大,只要有充分的证明文件证明资金的来源,就不怕税局将来查税。遇到税局查税时,税局主要是要追查汇入来加拿大的资金是什么资金?是属于纳税收入?还是移民前就拥有的资产?还是赠与、继承或借来的钱?如果属于纳税收入,过去是否有在加拿大申报?如果不属于纳税收入,是否能提供完整可信的证明文件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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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1:从海外汇入加拿大的钱都是父母亲戚赠与的钱可以吗?
A11:税务局一般认为这样的解释是不可信的。除非你能提供充分完整可信的资料能证明钱的的确确都是父母的钱。重点是看你能提供什么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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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2:从海外汇入加拿大的钱都是别人的还款可以吗?
A12:税务局一般认为这样的解释是不可信的。除非你能提供充分完整可信的文件。例如:欠款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原因形成?过去是否有申报“海外资产”?是否有欠款合同(以证明欠款确实存在)?是否能提供欠款人的还款记录、转账记录、汇款记录?欠款人是否支付利息?利息是否有在加拿大申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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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3:如果我没有其它的海外资产,唯一的一项投资是透过加拿大银行买的一支美国公司的股票,股票成本是15万加元。该股票在2013年有配息,银行发给我一张T5表。我是否还需要申报T1135表?
A13:需要申报,但是非常简单,只需要在T1135表相关方格打勾就可以。不需要填报细节。如果因没有任何投资收入,银行没有提供T3或T5表的话,这项投资就需要填报在T1135表的第二类资产:海外公司的股份。需要详细填写:公司名称、国家、年度最高成本值、年底成本值、收入(或损失)以及资本收益(或损失)。如果你的投资帐户有各种不同的投资项目,需要逐一检视:凡是收到T3或T5单的投资,只需要打勾,不需要细填。某支外国股票可能在今年要详细申报,明年却不用详细申报,完全要看是否有投资收益而收到T3或T5表。